2007年2月7日 星期三

「新約」與「舊約」

  1. 舊約是基督的照片,新約是基督的本尊。
  2. 舊約是律法時代,新約是恩典時代。(希伯來書對此論述甚多,基督來了,便轉移了時代)
  3. 如果讀經的人觀點正確,也認識神對時代的區分的話,會發現舊約與新約的啟示是一致的。
  4. 舊約有基督徒經歷的許多細部描述。新約則提出其原則。如保羅提到以色列人在紅海受浸、以及喝靈磐石的水,在基督徒經歷上的原則(如林前10:2-4)。
  5. 舊約受時代的限制,沒有基督完整的救恩,只有豫表而已,如各種的獻祭。身處新約時代的信徒,不該越過那是靈的基督,去追求舊約的規條與儀文;卻該回到靈裡,經歷主的靈與我們裡面的靈聯結調和成為一靈。(林前6:17;加3:2)
  6. 我們不該越過基督、憑肉體去追求「律法」,因為這樣便廢棄了神的恩(林前2:20-);相反的,我們該「使律法義的要求,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,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」(羅8:4)。
參考資料:
  1. 聖經由舊約和新約二約組成,是神寫給人完整的神聖啟示。整本聖經主要的啟示,乃是獨一的三一神惟一的神聖經綸。(弗一10,三9,提前一4下。)這神聖經綸的中心與普及,乃是包羅萬有且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基督,作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和彰顯。(西二9,一 15~19,約一18。)神聖經綸的目標,乃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,基督的豐滿和彰顯,(弗一22下~23,三8~11,)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,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,與祂所救贖、重生、變化、並榮化之三部分人的聯結、調和與合併。神聖經綸的完成有許多步驟,在聖經中漸進的啟示出來,開始於創一~二神的創造,完成於啟二一~二二的新耶路撒冷。在舊約裏,神經綸的內容主要是以豫表、表號、和影兒啟示出來;在新約裏,一切的豫表、表號、和影兒都應驗並實現了。因此,舊約是神永遠經綸的象徵描繪,新約是它實際的應驗。(創 1:1 註1
(本篇仍只是初稿,尚未完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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