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2月8日 星期四

「真理」與「道理」的區別

  1. 聖經裡沒有「道理」這個詞,但為了釐清以及經歷上的需要,此處將「真理」與「道理」做比較。
  2. 神藉著新約經綸的話和那靈,所分給我們同樣寶貴的信,響應這樣內容的實際,並把我們引到這實際裡,使其本質成為我們基督徒生活和經歷的元素。這樣的信分給 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,作了他們的分,對所有領受的人都同等寶貴。作這樣從神來的分,這信在神聖的真理上對我們是客觀的。但這信把所質實的一切內容帶進我們 裡面,因而使這些內容連同這信的本身,在經歷中對我們成了主觀的。(彼後 1:1 註10
  3. 這好比風景(真理)和看見(信)對於照相機(我們)是客觀的,但是當光(那靈)把風景帶到照相機裡的底片(我們的靈)上,看見和風景對於照相機,就成了主觀的。(彼後 1:1 註10
  4. 福音的真理是福音的實際,福音的真事實,並不是福音的道理。“話”可視為福音的道理,“真理”卻必定是指實際。基督包羅萬有的身位和祂多面救贖的工作,就是福音的實際。(西 1:5 註3
  5. 反駁的人和說虛空話的人,感染了道理的疾病,在信仰上變得不健康。他們需要健康的教訓和健康的話作豫防劑;(提前一10,六3與註;)長老應當將這樣的話供應他們,好叫他們得醫治。(多 1:13 註4
  6. 小結:「真理」將我們引向對基督自己更甜美的享受,使基督做我們的一切,享受祂所經過的、完成的、達到的一切,如今都複合在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我們憑靈便能支取,使這一切對我們成為主觀的。而「道理」分兩種,健康的道理可以說就是神的話,但因為讀的人,未操練靈去實化並取用話中的實際,所以神的活話在這人身上便成了「道理」;另一種道理則是「不健康」的道理(提前 1:3提前 1:4王下 4:39-40),講說這種道理的人,往往私圖好爭(羅 2:8林後 12:20腓 1:17腓 2:3)、自以為是(羅 12:3林後 10:12)、並散播死亡(王下 4:40)、製造分裂(林前 1:10林前 12:25)。
  7. 約翰一章開頭就寫到「太初有話,話就是神」。和合本將「話」譯為「道」。神的話是靈、是生命。神的話脫開靈與生命,就是「道理」。其實,話就是神,客觀的說,不論這話我們接不接受,話就是神。但對人的主觀而言,用靈取用話的人,這話才是靈、才是生命、才是實際;對不用靈的人,這話就只是客觀的話而已,或可稱之為「道理」。你願意這話對你是什麼?願主憐憫我們,我們需要操練我們的靈,與話調合。
  8. 新約提到「字句」這詞四次(如下)。「字句」這詞主要是用來指「律法的字句只向人要求,卻不能供應人生命;(加三21;)因著人不能滿足牠的要求,牠就殺死人。(羅七9~11。)」見恢復本林後3章6節註4。
  • 羅 2: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,若全守律法,就要審判你這有字句和割禮卻犯律法的人。
  • 羅 2:29 惟有在內裏作的,纔是猶太人;割禮也是心裏的,在於靈,不在於字句。這人的稱讚,不是從人來的,乃是從神來的。
  • 羅 7: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,不在字句的舊樣裏。
  • 林後 3:6 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,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,乃是屬於靈,因為那字句殺死人,那靈卻叫人活。


又記:實際是神在子裡給我們實化。實際,原文與五33,八32,十七17、19等處的真理同字(約1:14註4)。
約 5: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,他為真理(實際)作過見證。
約 8:32 你們必認識真理,真理(實際)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
約 17:17 求你用真理聖別他們,你的話就是真理(實際)。
約 17:19 我為他們的緣故,聖別自己,使他們也在真理中得以聖別。

沒有留言: